曾参与处理蔡衍鹏事故的东莞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曾先生表示:在他处理过的类似交通事故中,车子被撞成这样而气囊未起爆的情形是极为罕见的。他说,“奔驰”的行为明显是欺负中国人,因为我国汽车的关键技术还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倘若这样的事故发生在美国,车厂起码要赔几百万美元。
类似的事故并非只此一例。1997年8月2日,宁波消费者乌根祥夫妇驾驶同样车型,发生同样事故,安全气囊没有弹出,乌根祥夫妇受重伤。同样,奔驰公司断然否认“质量问题”。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专家小组在调查分析后认为,该车的安全气囊在质量上不能满足各国基本相同的汽车乘员碰撞保护的安全法规,也不符合奔驰公司本身的产品安全要求,且设计上存在缺陷。
对不断出现的奔驰问题车,中国消费者协会丁世和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国外名牌车进入中国。初期进来的一些还是不错的,但后来就出现了国外产品质量差的情况。有的国外产品去欧洲是一流产品二流价格、而到中国就是二流产品一流价格,甚至有些国外厂商片面追求产品利润,无视中国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这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蔑视和侵犯。对此,消协将加强监督,对中国消费者负责。
(《中国经济时报》1.27 许晖 文)